事关老年助餐,民政部召开会议要求:杜绝“仓促上马”,警惕“福利泛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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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老年助餐,民政部召开会议要求:杜绝“仓促上马”,警惕“福利泛化”

光彩资讯 2024年4月20日 57

4月12日,居家社区养老暨老年助餐服务工作座谈会在四川省成都市召开。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老年助餐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促进居家社区养老和老年助餐服务持续健康发展,深入交流研讨,听取意见建议,推动深化新时代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民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唐承沛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长期牵挂老年人就餐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10多次到城乡社区考察调研老年助餐服务并作出重要指示,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这些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相关要求,是做好老年助餐服务工作的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老年助餐服务工作部署以来,各地民政部门在党委政府领导下,会同相关部门迅速行动,精心谋划,认真组织实施,取得阶段性进展。

会议强调,各级民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准确把握中央要求,深入领会精神实质,力戒形式主义,把民生实事办实办好。要坚持不懈狠抓落实,细化落实方案,推动政策落地,探索发展模式,形成工作合力。要因地制宜稳步推进,深化调查研究,杜绝“仓促上马”;注重试点先行,防止“一哄而上”;做到精准施策,警惕“福利泛化”;及时引导纠偏,消除“风险隐患”,以更加扎实有效的举措推动老年助餐服务健康持续发展,让人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会议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回应群众热切期待,大力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以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为支撑,健全服务网络,丰富服务供给,优化运营管理,完善扶持政策,推动构建一刻钟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圈,让老年人居家享受更加精准、便捷、可及、专业的养老服务。

会议组织观摩了成都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和老年助餐服务开展情况,现场查看了社区为老服务中心和老年食堂食品、消防等方面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对压实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消除安全问题隐患等工作提出要求。福建、江西、广东、四川、甘肃等省作了交流发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北京、上海、江苏、安徽、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陕西、甘肃等省(区、市)民政厅(局)负责同志和养老服务处负责人,民政部有关司局和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在此前的2023年11月,民政部等11部门联合印发了《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发展老年助餐服务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要内容和重要民生工程,是支持居家社区养老、增进老年人福祉的重要举措。《行动方案》要求各地要把发展老年助餐服务作为为民办实事重要内容,紧密结合实际,积极稳妥、因地制宜发展老年助餐服务,扩大服务供给、保障服务质量、加强质量安全监管,确保服务可持续,并要求各相关部门密切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取得实效。

《行动方案》主要围绕5个方面,部署了重点任务。

一是扩大和优化服务供给。要求增强服务供给能力,完善老年食堂、老年餐桌、老年助餐点等老年助餐服务设施配置;优化餐食配送服务,为送餐进小区和老年人就近取餐提供便利;加强农村地区老年助餐服务,探索邻里互助、设立“中心户”多户搭伙、结对帮扶等模式;引导公益慈善力量积极参与,培育发展老年助餐志愿者队伍和互助组织。

二是保障服务质量。要求规范服务供给,制定老年助餐服务规范;提升智能管理服务水平,精准对接老年助餐服务多元供给资源;培育优质服务品牌,支持连锁化运营、推广集中供餐模式。

三是确保服务可持续。要求提供设施场地支持,与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等资源统筹利用、共建共享;加大运营扶持力度,建立“个人出一点、企业让一点、政府补一点、集体添一点、社会捐一点”的多元筹资机制;实施就餐分类补贴,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对享受助餐服务的老年人给予差异化补贴。

四是加强质量安全监管。要求压实各方责任,加强属地管理、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强化日常监管,联合开展抽查检查、定期对服务价格和质量进行评估;加强社会监督,鼓励采用透明可视等方式公开展示餐饮服务相关过程。

五是强化实施保障。要求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家庭尽责的老年助餐服务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做好督促指导,推动各地老年助餐服务在现有工作基础上扩面提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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